乡下,昏暗的砖房里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突然从床上惊醒。
那双瞪大的眼里满是阴狠疯狂还有仇恨和杀意。
孙志彪伸手摸着身下有些冰冷的木床,嘴角慢慢咧出疯狂的笑容。
没想到,竟然还能再活一世。
呵。
曹志远,曹顺华。
孙志彪瞪着一双眼睛死死的顶着房顶,就好像在看谁,想要杀了谁一样。
他们给了他钱,给了他权。
但是也把他当做狗一样养,一样对待。
他不把自己的命当命,更何况别人的命呢?
上辈子啊。
还是地位不够高。
手段不够狠。
但凡直接杀了刘立军!后面也不可能发生这么多事情!
孙志彪慢慢坐起身。
房间非常的窄小挤迫,木床简陋的要命,即使铺着厚厚的床铺也依旧冷的让人瑟瑟发抖。
越是如此,孙志彪就越发冷静,他必须,这辈子必须要找一个好的靠山!
曹顺华和曹志远两人就是个废物!
瞧,他一顿作,轻轻松松作没他们。
不是把他当狗养吗?
呵…哈哈哈哈哈哈
该找谁呢。
孙志彪突然眼睛一亮。
很久很久之前,不知道什么时候,他好像听过一段隐秘的消息。
传闻,上头有一个手眼通天的女人在七月份左右去了渭河县。
但是也只是短暂的停留了一下而已,他听见消息的时候,对方早就不知道离开几个月了都。
想到这个没有见过面,但是能让所有人畏惧尊敬害怕的女人,孙志彪就愈发激动,手指都在发颤。
年纪才十一岁的孙志彪身材瘦弱,个子也不高,根本没有后来一米八九身材健壮的一丝影子。
不过孙志彪现在长得很有欺骗性,因为天生的无辜狗狗眼,一笑起来很是开朗阳光,根本想不到这个人是个疯子一般的黑社会头子。
即使他后来成熟了,声音开口也依旧是清朗的,听着就很阳光,但是更多的时候还是暴躁怒吼以及尖锐的破音。
根据脑子里重新浮现的记忆,孙志彪知道现在三月份左右,距离那个女人来的那一天,还有好几个月。
他现在只能尽量的磋磨自己,让自己变得更加可怜!这样才能在遇见那个女人的时候 让她心软收留下自己!
如果有了这个女人当他的靠山!
无论他怎么作死,别人都不可能敢伤害他一丝一毫!
甚至连那高高在上看不起他的父亲和哥哥都能弯腰低声的跟他说话!
私人军队啊,能在这种强国养私人军队,还对最上面那位有数次救命大恩,这就是一块活着的免死金牌啊!
孙志彪扑通一声重新倒在冰冷的床铺上,嘴里发出压抑的笑声。
只要,只要能成功。
上辈子那些人!都别想好过!
不就是烧个地要点债吗?
不就是杀个人吗?
呵呵呵呵……哈哈哈哈哈
一定会成功的。
孙志彪可太知道自己装无辜的时候有多可爱多可怜多无辜了~
……
一座豪华别墅宛如一颗璀璨的明珠,矗立在青山绿水之间,尽显此主人的高雅尊贵。